上海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开展专项检查整治
即日起至明年3月30日,上海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有关部门要求,各责任单位自查阶段要“不放过任何一座未经检查的玻璃幕墙建筑”,整改阶段要“不放过任何一类存在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建筑”,巡查阶段要“不放过任何一家整改不力的产权单位”。
昨天下午,全市召开玻璃幕墙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产权单位是确保玻璃幕墙建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自查中,对需要采取维修加固的,原则上按照“谁施工谁维修”的方式进行,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由于原施工单位变更或者歇业等原因无法实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幕墙施工单位承担维修加固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建筑幕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对交付使用未满三年的玻璃幕墙建筑,原幕墙施工单位被要求先行开展自查工作。
上海各级建设交通、房屋管理部门将明确机构和人员,细化目标、责任和任务节点,督促产权人按期进行自查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或整改不力的,或经多次督促仍不予整改的产权单位,管理部门将依法强制采取改正措施,情节严重的,直至依法采取限制使用的措施,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昨天的会议还提出要求,玻璃幕墙建筑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原则,从严审批新建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并明确新建建筑玻璃幕墙要落实检测维修专项基金;建立玻璃幕墙建筑信息系统,将建筑、检测、维修等信息及时录入,市区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信息化管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玻璃幕墙建设、维护、加固的一体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