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开展“平板玻璃企业节能技改后的节能量”测量工作
来源: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时间:2011-12-16 14:09:08 编辑:管理员 浏览:2809
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已开展“平板玻璃企业节能技改后的节能量”测量工作
根据国家财政部财建〔2011〕367号《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环资(2011)1524号文?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生产企业在完成节能技术改造后,申请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时,应由第三方具有能耗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节能量的测量报告。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取得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国家实验室熔窑热工测试和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耗测定的资质,现已开展对平板玻璃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后的节能量的测量工作。平板玻璃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主要包括烟气余热发电、熔窑窑体保温技改、熔窑0号小炉全氧助燃技术改造、熔窑富氧燃烧等。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愿竭诚与生产企业共同开展此项工作,为生产企业节能改造和我国节能减排事业作出一份贡献!